中華郵政對於高速公路回數票證回收兌付業務,原定辦理期間至本(103)年10月31日止,為加強服務顧客,延長辦理期間至本年12月31日止,歡迎多加利用各地郵局辦理票證兌付。
請各支局於公告欄公告相關訊息,窗口同仁亦請於民眾洽公時廣為宣導,籲請民眾於103年12月31日前,務必將手中的回數票兌換完畢。
鄭棋民 · Sun 9 Nov 2014 3:33PM
中華郵政對於高速公路回數票證回收兌付業務,原定辦理期間至本(103)年10月31日止,為加強服務顧客,延長辦理期間至本年12月31日止,歡迎多加利用各地郵局辦理票證兌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