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 15 Jan 2015 6:37PM
履行承諾
在建廠之時規畫之路線以及廠所與現在之情形有顯著落差(是否違背誠信自有公評)且在台命圈內之居名以及當時配合遷移之助戶是以補償以及不廢工作機會方式回應但是地區之居名不單單只從事工程相關之工作(建廠時之環評標準與承諾之交通以及廠域英一體肇因區域內皆屬國家公園以及風景 保育區之用地)
如若作事都是兩套標準無法使人信任且不在逃命圈之內的人不知在圈內之生活環境公平性以及適用性應明確
先前承諾至今未對現之後之承諾違背承諾無法補救應有對決策以及執行不彰負責
佐藤玲子~喵 Sun 18 Jan 2015 12:56PM
請問履行什麼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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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忠澄 Sun 18 Jan 2015 8:43PM
當初興建電廠有承諾交通以及興建廠域以及環境之承諾至今已超過十五年仍未履行
Richard K. C. Hung Tue 20 Jan 2015 8:14AM
台26線與台2線均有拓寬,可否明確說明有何承諾並指出一具的文件。
江飛宇 · Fri 16 Jan 2015 12:15AM
核一核二建廠規畫時,金山萬里當地已是風景保育用地嗎?